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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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院高考招生录取方式的变化

作者:沈刚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1-05-23 浏览:
2011年我院高考招生录取方式的变化
为降低考生报考我院的风险,鼓励更多的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1年我院高考招生实行专业级差的录取方式,同时停止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学院在第一、二、三、专业志愿之间设置分数级差,级差控制在5分以内,其余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不设级差。
  所谓专业级差,是指高校在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和非第一专业志愿间设置的分数差。专业级差录取方式是高校录取学生安排专业的一种录取方式。学校安排专业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间的级差,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即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排队录取,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则下降一个分数级差,以等效成绩进入第二专业志愿的排队录取,达到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分数,则录取到该专业,否则,减去相应级差后,以等效成绩进入第三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直至考生的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如此时仍有考生没有安排专业,则将其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专业级差录取方式兼顾了分数优先和遵循专业志愿的优点,既能体现高考录取以分数来评价考生的公平性,又兼顾了填报志愿的技巧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的专业,从而减少考生被调剂数量,减少滑档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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